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2019〕21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
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各普通高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我省决定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扶贫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共同主办,成都理工大学、成华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共同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教育厅厅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创新创业。
各学校应成立校级竞赛组织机构,由本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校预赛以及参加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省赛将举办主体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主体赛事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职教赛道”和“萌芽板块”,奖项专设。同时举办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第五届国赛还将举办6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全国对接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我省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以上相关活动。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省内各参赛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不含萌芽版块)。校赛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2019年4月-8月上旬)。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都须在国赛报名平台上进行报名。
1.已入选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典型经验50强高校的学校报名数量不低于800项,已入选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学校报名数不低于500项,其余本科院校报名数不低于200项。
2.省级示范(含培育)以上高职高专院校报名数不低于200项,非示范高职高专院校报名数不低于100项。
3.国家示范(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数不低于40项,省级示范(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数不低于20项,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数不低于10项。
4.各学校应对本校参赛项目进行严格核查,确保项目上传的计划书等相关资料完整规范,避免出现充数项目。
5.已入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及典型经验50强的高校报名数未达标准,在验收考核时将作为重要的否定性指标;其余高校报名数未达到相应报名数要求,下一年不得申报示范校。
(二)校级初赛(2019年6月-8月上旬)。校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各学校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组委会按照各学校在国赛系统内报名数量分配进入省级复赛名额,2018年获得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参赛名额。
(三)省级复赛(2019年8月中旬)
1.8月10日前,各学校须在国赛报名平台上点击“推荐进入省赛”按钮提交拟参加省级复赛项目。
2.8月10日前,各学校须组织拟参加省级复赛的学生团队将项目计划书等资料上传省级复赛评审专用平台(平台使用说明另行通知)。
3. 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详见大创网),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省级复赛。
(四)省级决赛(2019年8月下旬)。省级决赛定于8月26日-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五)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19年8月下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中(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教育厅将组织赛前训练营。
七、奖励政策
1.获奖团队由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2.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成华区落地孵化的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3.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学生,各学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依据相关规定在保研、专升本、高职单招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各学校应结合实际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校分配名额,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获国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教改项目。
6.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7.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8〕114号)文件精神,省属本科高校参赛获奖情况已纳入绩效拨款评分指标并赋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加分。
8.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情况将作为对学校考核评估、项目安排等的重要参考因素。
9.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我厅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校“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二级学院、专业系部的大赛组织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参赛积极性。各学校出台的大赛组织管理办法应于2019年5月24日前在学校官网首页公开发布。
八、宣传动员
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大赛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好校内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动员组织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各学校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333755450,请各学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竞赛工作联系人:
成都理工大学:朱凯、周君威
联系电话:028-84078348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一号成都理工大学致远楼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邮政编码:610059 电子信箱:cdutsczx@126.com
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高波、刘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643、86110894(传真)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教处5楼4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scgzjnds@126.com
教育厅职成处:易诗
联系电话:028-86110799(传真)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2237170975@qq.com
附件:1.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
教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
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
教赛道方案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四川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 省内各普通高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 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 年 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 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2019年4月--8月上旬)。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4月5日。
2.校级初赛(2019年6月--8月上旬)。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各高校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按要求推荐参加省赛。
3.省级复赛(2019年8月中旬)。8月10日前,各高校在国赛报名平台上将拟参加省赛项目推荐进入省赛。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分组进行省级复赛。
4.省级决赛(2019年8月下旬)。省级决赛定于8月26日-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进行现场赛,争夺金、银奖,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5.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19年8月下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中(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
六、奖项设置
高教主赛道评选400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120个项目进行现场决赛。设金奖40个、银奖80个、铜奖280个。设大赛优秀组织奖20个(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金奖项目排名前2位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百万名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活动总体安排
教育厅将重点针对四川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挥省内高校学科专业优势,组织参赛团队成员与企业家、投资人等组成四川省“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在当地举办创业项目对接会、建设精准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等,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活动。以调研为基础,结合区域、学科专业优势,主动联系精准扶贫对接地及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方案,加强校内各部门协同,建立长效机制,将活动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结合,鼓励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锤炼意志品质,增强责任担当。
各高校活动的时间安排、地点、规模、活动形式、支持条件、成果等内容需集中报送四川省大赛组委会。教育厅鼓励各高校积极依托学科优势申报相应省级小分队。组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授予相应旗帜,活动结束后将根据各高校开展的成效进行表彰。
(一)参与对象
1.高校创新创业团队。
大赛参赛项目团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各高校重点推荐的扶贫创业项目团队。各高校依托自身优势专业,组织开展的精准扶贫优质项目团队。
其他参与项目团队。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2.致力于乡村振兴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企业家、投资人。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单位成员、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举办地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社会公益机构等。
(二)组织实施
1.2019年4月中旬,发布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2019年4月下旬,进行活动集中动员宣传,各高校制定本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细方案并报送四川省大赛组委会。各高校要进行广泛动员宣传,组织本校学生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同时依托各高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省级小分队,该活动组织将纳入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织奖评审指标体系。
3.2019年5月至7月,各高校积极对接四川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政府,了解需求,结合大赛项目中的优秀项目,制定精准帮扶方案;加强调研,结合区域、学科专业优势,主动联系精准扶贫对接地及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对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力争建成各高校精准帮扶的品牌项目和示范区。
4.2019年8月,集中组织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参赛项目团队中选拔、组建优秀省级小分队,设置专项基金,开展专题培训,开展实践调研,进行项目对接,建设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5.2019年9月,总结宣传。教育厅、各高校将分别收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成果材料,广泛进行宣传,建设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表彰
教育厅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组委会将在大赛表彰会期间举办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优秀组织奖,鼓励各高校、大学生深度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2019年4月--8月上旬):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4月5日。
2.校级初赛(2019年6月--8月上旬):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各高校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按要求推荐参加省赛。
3.省级复赛(2019年8月中旬)。8月10日前,各高校在国赛报名平台上将拟参加省赛项目推荐进入省赛。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分组进行省级复赛。
4.省级决赛(2019年8月下旬)。省级决赛定于8月26日-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5.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19年8月下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中,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创业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
(四)奖项设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评选100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50个项目进行现场决赛。设金奖15个、银奖35个、铜奖50个。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织奖10个。金奖项目排名前2位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资料报送
1.2019年4月30日前,各高校报送本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及申报省级小分队材料电子版(申报表附后)。
2.2019年9月15日前,报送本校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含文字报告、照片、视频等);申报了省级小分队的高校,还需报送小分队活动开展材料电子版(含文字报告、照片、视频等)。
3.大赛组委会邮箱:scgzjnds@126.com。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题开展实践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主动协调当地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多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各高校要制定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教育厅拟拍摄专题纪录片,全面展示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各高校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扩大活动在全体学生中的影响力。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省级小分队申请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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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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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国小分队() 幸福中国小分队()
健康中国小分队() 教育中国小分队()
法治中国小分队() 形象中国小分队()
政策宣讲小分队() 其他(题目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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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科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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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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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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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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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保障(政策、经费、专业支撑、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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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 省内各职业院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 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 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 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两级赛制。校赛由各职业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2019年4月--8月上旬)。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4月5日。
2.校级初赛(2019年6月--8月上旬)。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各职业院校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按要求推荐参加省赛。
3.省级复赛(2019年8月中旬)。8月10日前,各职业院校 在国赛报名平台上将拟参加省赛项目推荐进入省赛。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分组进行省级复赛。
4.省级决赛(2019年8月下旬)。省级决赛定于8月26日-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5.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19年8月下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中,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创业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
六、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评选100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40个项目进行现场决赛。设金奖 10个、银奖 30个、铜奖 60个。设大赛优秀组织奖20个(与主赛道合并计算)。金奖项目排名前2位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政务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