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受创新创业学院邀请,达州市通川区税务局法制股股长杨柳在图书大楼A403做了大学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讲,宣讲会由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艾斌主持。
杨股长先后讲解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明确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成员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参加了宣讲会。通过这次宣讲,明确了大学生创业就业过程中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期限等内容,提高了大学生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为我校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提供了助力。